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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厦门护士执业证书遗失补办受理条件有哪些
释义
    一、厦门护士执业证书遗失补办受理条件有哪些
    在市卫生健康委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中从事护士执业活动的人员
    二、厦门护士执业证书遗失补办办理依据
    1.《护士条例》(国务院令第517号)第七条护士执业,应当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第八条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应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关于简化护士执业注册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8〕810号)
    三、优化补发证书流程。对需要补发护士执业证书的,由现执业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给予补发。
    3.《福建省卫生厅关于做好护士注册管理的通知》(闽卫医〔2005〕56号)
    三、厦门护士执业证书遗失补办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各服务大厅截止取号时间统一调整为16:50。
    四、厦门护士执业证书遗失补办办理地点
    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A厅15、16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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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7:1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