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交强险和车船使用税都是一年一交的,所以一般都会在一起缴纳,保险公司是帮助国税局代缴代纳车船税,也可自己到国税局交,办理交强险的时候,必须有交完车船税的凭证,否则强险保单无法打出来。 一、免征车船税的情形 (一)下列车船免征车船税: 1、捕捞、养殖渔船; 2、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 3、警用车船; 4、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 (二)下列车船减免征收车船税: 1、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免征或者减半征收车船税;免征或者减半征收车船税的车船的范围,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2、按照规定缴纳船舶吨税的机动船舶,自车船税法实施之日起5年内免征车船税; 3、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场、港口、铁路站场内部行驶或者作业的车船,自车船税法实施之日起5年内免征车船税。 4、临时入境的外国车船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车船,不征收车船税。 5、对受地震、洪涝等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以及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减免税的车船,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具体减免期限和数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报国务院备案。 二、车船税缴纳注意事项 车船税按年征收,一次缴纳,纳税期限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避免集中申报纳税,纳税人可在机动车年审当月进行申报纳税,也可在纳税年度内提前申报纳税。而车辆基本资料登记发生变更的;需核定或调整车辆营运税收的;申请车辆减免税的;逾期未缴纳车船税的;逾期未缴纳车船营运税收的纳税人则必须先到所属县(区)车船税收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后再作缴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