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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买卖股票的注意事项
释义
    1、跌市初期,如果个股股价下跌得不深、套牢尚不深的时候,应该立即斩仓卖出。这种时候考验投资者能否当机立断,是否具有果断的心理素质。只有及时果断地卖出,才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2、如果股价已经历了一轮快速下跌,这时再恐慌地杀跌止损,所起的作用就有限了。深幅快速下跌后的股市极易出现反弹行情,可以把握好股价运行的节奏,趁大盘反弹时卖出。
    3、在大势持续疲软的市场上,见异常走势时坚决卖出。如果所持有的个股出现异常走势,意味着该股未来可能有较大的跌幅。例如在尾盘异常拉高的个股,要果断卖出。越是采用尾盘拉高的动作,越是说明主力资金已经到了无力护盘的地步。
    4、内地股市还没有推出做空机制,因此投资者只能采用被动做空的方法,在跌市中,先将股票卖出,等跌到一定深度之后重新买回,通过这种方法来获取差价,降低成本。
    5、当股市下跌到达某一阶段性底部时,可以采用补仓卖出法,因为这时股价离自己的买价相去甚远,如果强行卖出,损失往往会较大。可适当补仓以降低成本,等待行情回暖时再逢高卖出。这种卖出法适合于跌市已近尾声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第二十九条股票交易必须在经证券委批准可以进行股票交易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
    第三十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其股票已经公开发行;
    (二)发行后的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
    (三)持有面值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个人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个人持有的股票面值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一千万元;
    (四)公司有最近三年连续盈利的记录;原有企业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原企业有最近三年连续盈利的记录,但是新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除外;
    (五)证券委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十一条公开发行股票符合前条规定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委员会提出申请;上市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确定具体上市时间。审批文件报证监会备案,并抄报证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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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2 16: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