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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在一审中未参加诉讼
释义
    

法律主观:
    


    1、法院开庭审理案件时,当事人应当到庭,或者委托 诉讼代理人 出庭。 2、根据 民事诉讼法 规定,被告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 无正当理由 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原告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 按撤诉处理 ; 3、对于 法定代理人 和第三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同样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同样具 有法律效力 。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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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6:2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