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是什么呢?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就是将资本公积转至实收资本。 一、资本公积转增资本的条件是什么 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金,主要来源于的股票发行的溢价收入、接受的赠与、资产增值、因合并而接受其他公司资产净额等。 (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股本应符合下列条件: 1、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 2、公司在最近三年之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 3、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4、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 5、经股东会议决议,同意增加股本并修改公司章程; 6、经国务院授权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如为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还须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 (二)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形成股东会决议,并修改公司章程。 二、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流程是怎样的 1、由董事会制定增资方案。 2、由股东会审议并表决通过增资方案。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对增资方案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资本也必须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股东缴纳新增资本的出资,签订协议书。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按照《公司法》关于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应当按照《公司法》关于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规定执行。 4、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在申请变更注册资本时,要提供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增资扩股决议,涉及章程变更的,需要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三、可用于转增资本的具体资本公积项目有哪些 资本公积和实收资本虽然同属于所有者权益,但是资本公积有多种特定来源,有些资本公积项目可用于转增实收资本,而另一些资本公积项目不能用于转增实收资本。 记入“资本公积”总帐所属以下明细帐的资本公积项目,是不能用于转增资本的:“接受捐赠资产准备”、“资产评估增值准备”、“股权投资准备”、“被投资单位接受捐赠准备”、“被投资单位评估增值准备”、“被投资单位股权投资准备”等。这些项目属于所有者权益中的准备项目,是未实现的资本公积,因此不能用于转增资本。 记入“资本公积”总帐所属的“资本(股本)溢价”、“其他资本公积转入”和“外币资本折合差额”等明细账的资本人积顶目,是所有者权益中的已实现的资本公积,可按规定程序审批后转增资本。其中“其他资本公积转入”项目,是指企业从前述各资本公积准备明细科目转入的已实现的各项准备的金额。 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从中,我们可以知道,资本公积转增资本的条件是什么,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流程是怎样的,以及可用于转增资本的具体资本公积项目有哪些。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