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法院调解的适用范围 (1)法院调解适用于争议案件的审判程序,即普通程序、简易程序、二审程序与 审判监督程序 可以适用法院调解;而特别程序、督促程序、 公示催告程序 与执行程序不适用法院调解。 (2)争议案件分为财产案件与身份案件。财产案件可以适用法院调解;而身份案件中,有关身份关系的确认案件不适用法院调解,但身份关系的解除案件可以适用法院调解。 2、民事诉讼调解与诉讼和解的区别民事诉讼调解的本质是法院行使审判权解决争议案件的审判行为,而诉讼和解的本质是当事人行使处分权的诉讼行为。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