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复发后是否还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
释义 | 律师分析: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受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即医疗费待遇、停工留薪期待遇、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等均可享受,但- -次性伤残补助金、-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均不能再享受。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受该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即医疗费待遇、停工留薪期待遇、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等均可享受,但- -次性伤残补助金、-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均不能再享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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