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将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以及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会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等。 老赖处罚包括: 1、老赖欠债不还的,债权人可能向法院起诉老赖,老赖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书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并且申请将老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法院可以执行老赖的唯一住房或者直接执行其工资; 3、老赖没有工作的,法院可以裁定冻结老赖的养老金账户。 以下行为会造成老赖: 1、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2、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3、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4、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5、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6、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