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不经过本人同意乱拍照不构成犯罪,但可能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依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肖像权受到侵犯的受害人有权请求对方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或赔礼道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