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写解释权不违法,我国法律明确规章经营者不得在格式条款中排除消费者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一般写解释权的内容是格式条款,格式条款原则上是有效力的,除非直接排除对方当事人的权益或者免除自己责任。我国法律规章,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1.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2.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 【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章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