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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江西就业补贴怎么申请
释义
    一、可以个人申请也可以通过学校申报。
    1、个人申请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生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或残疾证,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银行卡账户。
    2、学校申报办理程序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将申请材料报所在院校初审,由所在院校报所在地县级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毕业生本人银行账户。
    资料如下:
    (1)身份证复印件;
    (2)证明材料:本人或家人残疾人证复印件、国家助学贷款单据复印件、低保证复印件、特困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具体提交情况遵照院校安排);
    (3)个人银行账户。
    劳动就业机构对高校申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报同级人社部门进行复核,并在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请拨付一次性求职补贴资金。财政部门按照资金拔付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就业专项资金支出账户,由就业机构及时拨付至学生银行卡账户。
    二、办理条件:
    1、发放对象为本省行政区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愿望并积极求职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按照国家计划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招收的、纳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管理范畴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大学、各类非学历教育的毕业生均不在此范围中;
    2、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是指持有县以上民政部门核发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证的家庭,其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包括户籍迁出的在校学生。
    三、所需材料:
    1、有残疾证的需要带残疾证;
    2、与受领人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等证明,如户籍证明等;
    3、城乡最低保障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二条 国家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多渠道扩大就业。
    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四条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
    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创业孵化基地运行费补贴、一次性求职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吸纳城乡贫困劳动力就业补贴、优秀创业项目资助、创业孵化基地补助等支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补助、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其他支出。
    补贴对象为年龄在16周岁至60周岁有劳动能力的特定劳动者、15周岁及以上未升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16周岁及以上具有劳动能力的城乡贫困劳动力。城乡贫困劳动力是指农村特困家庭、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农村困难残疾人家庭、城镇特困家庭、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城镇支出型贫困家庭等7类家庭中的劳动力。
    同一项目就业补助资金补贴与失业保险待遇有重复的,个人和单位不可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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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22: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