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江西本地毕业生补贴有一次性求职补贴(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为1000元,每人可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根据培训工种、技术等级、培训时间、培训项目等内容在500元/人—6000元/人范围以内确定)、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具体标准按照专项职业能力证书105元/人、初级(五级)260元/人、中级(四级)310元/人、高级(三级)350元/人、技师(二级)560元/人、高级技师(一级)600元/人的标准,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创业培训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创业孵化基地运行费补贴。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补贴。 法律依据: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条 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人员范围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国家级贫困县可扩大至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毕业生。对吸纳上述人员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予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可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