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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的设立费用由谁承担?
释义
    设立公司的费用由设立人承担,根据《民法典》规定,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都有具体的条件,包括股东人数、出资额、公司章程等。
    法律分析
    公司的设立费用由设立人承担。
    一、根据《民法典》规定,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三、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拓展延伸
    公司设立费用的分摊方式及责任归属
    公司设立费用的分摊方式及责任归属是指在公司设立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应由哪些方承担以及承担的比例或方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商业惯例,公司设立费用通常由股东或出资方承担。具体分摊方式可根据股东协议或公司章程进行约定,如按照出资比例分摊或按照特定方式分摊。责任归属方面,一般情况下,股东或出资方承担公司设立费用所带来的经济风险和责任。然而,根据具体情况,可能存在特殊约定或协商,因此建议在公司设立前明确费用分摊方式和责任归属,以防纠纷和争议的发生。
    结语
    公司设立费用由设立人承担,根据《民法典》规定,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满足股东人数、出资额、公司章程等条件,而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则需满足发起人人数、股本额、股份发行等条件。公司设立费用的分摊方式及责任归属应根据相关法规和商业惯例进行约定,以避免潜在的纠纷和争议。在公司设立前明确费用分摊和责任归属是必要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五条,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第三人有权选择请求法人或者设立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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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6: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