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疫情期间银行是否提供贷款服务? |
释义 | 《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的核心内容是金融机构将提供流动性充裕的货币信贷支持,并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区、行业和企业提供差异化优惠的金融服务,包括降低贷款利率、展期或续贷、灵活调整个人信贷还款安排等措施,以支持实体经济和受疫情影响的个人。 法律分析 可以贷款,会有优惠政策。 《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 一、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加大货币信贷支持力度; (一)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人民银行继续强化预期引导,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常备借贷便利、再贷款、再贴现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提供充足流动性,保持金融市场流动性合理充裕,维护货币市场利率平稳运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对因春节假期调整受到影响的金融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2020年1月下旬存款准备金考核的容忍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支持实体经济,促进货币信贷合理增长。 (三)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区、行业和企业提供差异化优惠的金融服务。金融机构要通过调整区域融资政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实施差异化的绩效考核办法等措施,提升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金融供给能力。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应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担保和再担保费。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减半收取再担保费。 (四)完善受疫情影响的社会民生领域的金融服务。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感染新型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一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对感染新型肺炎或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金融机构要优先处理,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应赔尽赔。 结语 在《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中,我们可以看到针对受疫情影响的地区、行业和企业,金融机构将提供差异化优惠的金融服务。这包括调整融资政策、降低利率、延期还款等灵活措施,以支持受影响的企业和个人。这些优惠政策将为受疫情影响的人群提供更多帮助和支持,助力他们战胜困难,共同度过难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2003修正):第四章 业务 第三十条 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提供贷款,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贷款,但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向特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贷款的除外。 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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