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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建筑工程款的优先权如何使用
释义
    建筑工程款优先权在行使时,首先应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发出催告通知,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工程价款。经过催告期,对方没有支付工程价款的,承包人可以行使优先权。
    一、承包合同不给钱怎么办?
    承包合同不给钱的处理方式是: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工程总承包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吗
    工程总承包价款是可以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三、怎样的情况下承包人能解除建设工程合同
    以下情形承包商可以解除建设工程合同:
    1、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
    2、承包人不能施工,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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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4:3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