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两委干部退休标准2020 |
释义 | 1.累计担任村主要职务(书记或主任)10年以上,未纳入社会养老保险范围,正常离任,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离任村干部,享受生活补贴,原则上以每满10年为一个档次,工龄满10年以上的,月工资为现任村支部书记基础工资的80%;20年以上的,月工资为现任支部书记基础工资的90%;30年以上的,月工资为现任支部书记基础工资的100%。补贴报酬由镇财政和村集体负担。 2.其它农村干部符合退休条件,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年龄达到男满53周岁、女满48周岁,支持村两委工作,积极履行村民义务,可享受下列待遇: (1)折算工龄达到10—12年的,月工资为现职村支部书记基础工资的50%; (2)折算工龄达到13—15年的,月工资为现职村支部书记基础工资的60%。 (3)折算工龄达到16—20年的,月工资为现职村支部书记基础工资的70%; (4)折算工龄达到21—25年的,月工资为现职村支部书记基础工资的80%; (5)折算工龄达到26—30年的,月工资为现职村支部书记基础工资的90%; (6)折算工龄达到30年以上的,月工资为现职村支部书记基础工资的100%。 办理养老退休范围为任现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会计以及曾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10年以上,现任副书记或副主任的村干部,凡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原则上不再担任村干部,实行退职休养制度。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 第四条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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