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债务承担不是债务转移的。《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债务转移就是指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其他人,但应当经过债权人的同意,未经同意的,债务是不能转移的;但债务承担是指债务应当由谁承担的,注重的是谁来偿还这个债务,跟债务转移是不一样的,债务转移是已经确定债务人的,但债务承担是还未确定债务人,债务承担就是解决由谁承担债务的问题。 一、债务转让需不需要征得债权人同意 债务转让需要债权人同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债务人可以将所负担的全部或者部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但是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未获得债权人同意的,该转让行为不发生效力。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二、债务人将合同转移给第三人要求有那些 债务人将合同转移给第三人要求有: 1、有效债务必须存在; 2、转移债务应具有可转移性; 3、第三人必须与债务人就债务转移达成协议,债务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将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在合理期限内催告债权人同意。债权人未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