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失火罪处以几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如下: 1、即由于行为人主观上的过失而引起火灾,并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失火罪的情节轻重,最高法院没有制定统一的标准。 2、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和立案标准中规定;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立案,过火有林地面积为10公顷以上,或者致人死亡,重伤5人以上的为重大案件过火有林地面积为50公顷以上,或者死亡2人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失火罪立案标准是具体如下: 1、导致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2、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3、造成十年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 4、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 5、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 -百一十五条 (一)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