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合同中应当约定疾病或伤害导致被保险人死亡应给付的保险金。若被保险人符合合同约定的重疾保险金领取条件,且在合同有效期内因重大疾病导致死亡,应当给付相应的赔偿。但如果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对于被保险人的自杀行为不予赔偿,那么被保险人的自杀行为属于保险人豁免责任的范畴。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三条:“保险合同应当约定被保险人因疾病、伤害或者死亡应当给付的保险金或者保险金的计算方法和范围等内容。” 2.《保险法》第三十九条:“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约定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罹患等约定的疾病,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的,应当给付保险金。” 3.《保险法》第五十五条:“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对本身的自杀行为不承担保险责任的约定,应当在保险合同中明确告知被保险人。” 总之,如果购买了重疾险,被保险人突然猝死,是否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应当根据保险合同中的约定进行判断。如合同中规定对被保险人自杀行为不予赔偿,则被保险人自杀行为不属于保险人的责任范畴,保险人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