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对于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的,不用缴纳契税2、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房屋价值1.5%契税。此外,还需收取产权登记费按件收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二)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三)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五)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灾后重建等情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契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