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夫妻共同财产继承顺序:
 1、配偶、子女、父母;
 2、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继承人继承,第二继承人不继承。第一继承人不继承的,由第二继承人继承。夫妻一方死亡时,生存配偶有权分割共同财产,继承死者遗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共同所有财产分割的,应当先将共同所有财产的一半分割为配偶所有,其余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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