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跨省迁移户口手续:1、向转入地公安局提交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2、户口簿、结婚证、居民身份证、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婚育证明;(户口本首页及自己的那一页复印在一起);3、填写 .两份《申请入户登记表》。(注意:填写申请人是被投靠方,当事人是指投靠方。最好多打印两张,到时候填错还可以重填.)。 那么,户口跨省迁移流程是怎么样的? 1、需要迁出方,在本地开具户籍证明信,由当地的户籍所出具,如果是农村户口的话,要在当地开启农村户口证明,如果不开具的话就默认为城市居民; 2、要带当事人们双方的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到迁出方开具迁出证明信; 3、将迁出方的证明信,交予迁入方的户籍管理所,然后等待拿到准迁证; 4、带上这张准迁证和当事人双方的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到当事人要迁入的地方派出所领迁移证; 5、带上准迁证、迁移证、户口本、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到当事人自己户籍所属派出所上户。 以上就是关于跨省迁移户口手续的相关规定,你清楚了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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