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屋遗产继承人交纳遗产税如下:1.5%的契税(非法定继承人)、0.05%的合同印花税、5元的权证印花税、房屋评估价2%的继承权公证费以及100元的登记费,继承所得的房产再次出售时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