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制定“药品零差价”政策的直接目标是为了减少药品销售过程中过多的中间流通环节,最终使虚高的药价降下来,但药价高的根源并不在此,流通环节过多只是其中的原因之一。最根本的还是盈利与非盈利性医院功能定位不明确,配套措施不到位。由于政府投入不到位,占医院总数近90%的非赢利性医院不得不“以药养医。” 我国发布的《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中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出了“药品收支两条线和零差率销售”的管理办法,希望为解决老百姓“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探索出一条新路。 法律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 第三条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