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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北京国投盛嘉到底是不是传销?
释义
    北京国投盛嘉到底是不是传销?北京国投盛嘉子公司北京颐好科技发展专业合作社涉嫌传销被罚,警方正在调查中。以下为彭州市公安局于2018年9月27日回复:经查,“彭州颐好合作社”全称为“北京颐好合作社彭州市分社”,地址为彭州市天彭镇朝阳北路116号附25、26号,该社为“盛嘉颐好集团”旗下“北京颐好科技发展专业合作社”在彭州的分支机构。“北京颐好科技发展专业合作社”注册地为北京海淀区,实际经营地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北京颐好合作社彭州市分社”成立于2018年5月,社长龚某某(四川攀枝花人)、副社长李某(彭州市天彭镇人),经营模式为让会员入股“全球冷链物流”项目,承诺收益2.5-4倍,会员再发展下线会加快收益提现。目前“北京颐好合作社彭州市分社”共招募会员86人,吸纳资金675万元,所有资金已全部转入“北京颐好科技发展专业合作社”账户内。2018年6月,彭州市公安局在工作中已经发现“北京颐好合作社彭州市分社”的经营方式可能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并于2018年6月25日联合彭州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对该社进行检查,询问了相关人员,调取了相关物证,责令其停止营业。由于该社的总部在外省,且所有资金已转入总部,彭州市公安局立即将该情况上报成都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请求提供支持。成都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回复称:2018年7月“北京颐好科技发展专业合作社”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已被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分局立案侦查,公司法人赵某某,主要骨干李某某、萨某某等人已被抓获,相关资产已被查封、冻结。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分局正对该案人员层级进行梳理,待该工作完成后会发起全国云端系统。若“北京颐好合作社彭州市分社”相关人员在该案中达到传销打击的层级,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分局会将相关材料推送彭州市公安局,届时彭州市公安局将立即对该案立案侦查。这就是关于您问题的相关法律。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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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9 14:1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