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中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连续停止营业时间3天以上、6个月以内为临时停业。 临时停业的申请人应当是拟临时停业分支机构的分行或分行以上管理机构。 法律依据: 《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 第三条 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工作应当坚持依法合规、便捷高效、标本兼治和多元化解原则。 第四条 银行保险机构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处理消费投诉的责任主体,负责对本单位及其分支机构消费投诉处理工作的管理、指导和考核,协调、督促其分支机构妥善处理各类消费投诉。 第五条 各相关行业协会应当充分发挥在消费纠纷化解方面的行业自律作用,协调、促进其会员单位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妥善处理消费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