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破产仲裁有用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公司破产仲裁有用吗 公司破产,直接向破产管理人提出即可,所以,申请仲裁是没有用的。法律规定,公司破产应优先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如何申请对方公司破产 在实践中,一般法院要求债权人申请破产时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应根据法律相应规定,说明债务人拖欠申请人债务、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务人已符合破产条件,申请人因此以债权人资格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 2、申请人资格证书、营业执照、身份证明。 3、债权性质、数额、有无财产担保情况并附相应证据。 4、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已呈持续状态的有关证据。 5、审计报告。(非硬性要求)可以提交债务人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税务机关存档的审计报告。 三、企业破产中哪些债务是优先偿还的 企业法人在清偿还债前,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破产费用。破产费用是对破产财产保管、清理、处理和估价时所需要的费用。例如,破产诉讼的费用、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等。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企业法人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债务: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税收是国库的收入,税收的多少直接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关系到国家的利益,因此,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也应当优先清偿。 (3)破产债权。主要指破产还债企业所欠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款项。企业法人清偿财产时,前一清偿顺序完毕后,有剩余财产的,才开始后一顺序的清偿。以此类推,一直到被执行人的财产清偿完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十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第二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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