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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强制执行期限一般是多久
释义
    强制执行的期限一般在当事人申请后六个月执行结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执行生效法律文书,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行结案,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第一百零八条:执行结案的方式为:
    (1)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
    (2)裁定终结执行;
    (3)裁定不予执行;
    (4)当事人间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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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 19:4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