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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警队不给立案还能去哪告
释义
    

法律主观:
    


    对于刑事案件,当事人不可以要求刑警队撤诉,因为公安机关认为确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必须予以立案侦查。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则可撤案: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其他情形。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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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8:5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