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注销不动产权证的条件是什么?
释义
    不动产权证注销的规定包括:不动产灭失、权利人放弃权利、被没收或收回、法院判决导致消灭、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如需注销已设立的抵押权、地役权或预告登记,申请人需提供相关权利人的书面同意材料。
    法律分析
    不动产权证注销的有关规定如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1、不动产灭失的;
    2、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的;
    3、不动产被依法没收、征收或者收回的;
    4、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消灭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地役权或者已经办理预告登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因放弃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提供抵押权人、地役权人、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的书面材料。
    拓展延伸
    注销不动产权证的条件和流程是什么?
    注销不动产权证的条件和流程取决于不同的法律体系和地区规定。一般来说,注销不动产权证的条件包括:1.不动产权证持有人的申请;2.不动产权证持有人的身份证明;3.不动产权证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证明;4.不动产权证持有人的注销申请书;5.不动产权证持有人的相关手续费用缴纳。注销不动产权证的流程通常包括:1.提交注销申请;2.审核申请材料;3.缴纳相关费用;4.办理注销手续;5.领取注销证明。具体的条件和流程可能因地区和法律规定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律师以获取准确信息。
    结语
    根据不动产权证注销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可根据以下情形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不动产灭失、权利人放弃权利、不动产被没收、征收或收回、法律文书导致权利消灭、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如果不动产已设立抵押权、地役权或已办理预告登记,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放弃权利申请注销登记时,需提供相关权利人同意的书面材料。具体的注销条件和流程因地区和法律规定而异,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律师以获取准确信息。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一)不动产灭失的;
    (二)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的;
    (三)不动产被依法没收、征收或者收回的;
    (四)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消灭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地役权或者已经办理预告登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因放弃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提供抵押权人、地役权人、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的书面材料。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30 8:3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