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证可以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该婚姻登记机关为男女双方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 办理离婚登记时,双方应当出具身份证、户口簿以及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对证件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后的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