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内地人和香港人在中国大陆登记结婚的规定 |
释义 | 内地人和香港人在大陆登记结婚需共同前往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相应证件和材料,如内地人需提供户口簿和身份证,香港人需提供有效通行证和身份证。婚姻登记机关将受理符合条件的申请,并为双方办理结婚登记。 法律分析 内地人和香港人在大陆登记结婚的规定是这样的:内地人要和香港人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内地人和香港人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相应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内陆人要提供户口簿和身份证,香港人要提供有效通行证和身份证,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结婚申请后,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应当为双方办理结婚登记。 拓展延伸 内地人和香港人在中国大陆登记结婚的程序和要求 内地人和香港人在中国大陆登记结婚的程序和要求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首先,双方需要准备好有效的身份证件、户口簿等证明身份的材料。其次,他们需要前往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申请并填写相关表格。在提交申请后,双方还需进行面谈,接受婚姻登记机关的核实和审查。如果双方符合登记结婚的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将会颁发结婚证书。此外,根据不同地区的具体规定,双方还可能需要提供其他材料,如健康证明、婚前协议等。在整个登记结婚的过程中,双方需要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进行操作。 结语 结婚是一项重要的法律行为,内地人和香港人在中国大陆登记结婚需要遵守一系列程序和要求。双方需准备好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等证明身份的材料,并前往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申请。经过面谈和审查,符合条件的双方将获得结婚证书。在整个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配合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是必要的。结婚是一段美好的旅程,愿您在这个过程中顺利、幸福!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第七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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