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债务怎样不再承担 |
释义 | 离婚债务的分割方式如下: 1、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若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应当由一方个人财产清偿。 3、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一、夫妻在外借钱的不能查封房产吗 夫妻共同房产,一方在外借钱,可以查封房产。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发生的债务,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的前提,属于夫妻共有债务,需要夫妻一起承担偿还的责任。 债权人可以起诉当事人夫妻俩主张债权,可以申请冻结双发各自的财产,胜诉后可以申请执行。 夫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二、净身出户以后债务归谁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在离婚时虽然对债务归属作了约定,但并不能对抗第三人。夫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可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行使追偿权。也就是说,夫妻共同债务是需要共同偿还的,如果离婚协议有约定或者有法院判决的情况下,也是要共同偿还债务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行使追偿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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