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驾照扣十二分的处理如下: 1、扣十二分需要理论学习,合格后可以重新拿到驾照; 2、只有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以上达到十二分或十二分以上,才需要路考; 3、积分达到十二分,驾照扣留后,应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发放地或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知识学习; 4、一个评分周期内达到二十四分,需要完成道路交通安全法律相关知识的考核,十日内接受车辆管理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