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先同居后领证的风险有哪些 |
释义 | 先同居后领证的风险: 1、同居期间,同居者相互之间不能成为双方的家庭成员; 2、同居者双方之间没有相互扶养的法定义务; 3、同居者之间没有共同生活的法定义务,其任何一方都可以与第三方共同生活或者结婚; 4、同居者互相不能成为对方的法定继承人。 一、房屋继承纠纷如何处理 房屋继承纠纷的处理如下:一般情况下,房屋继承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但是生活中总有一些特殊的存在,比如继子女、同居者等继承问题,继子女与养子女具有相同的房产继承权,同居多年也享有配偶身份的继承权。 二、破坏军婚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样的 有下列构成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现役军人,是指有军籍的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的人,不包括转业军人、复员退伍军人、残废军人、人民警察,以及在军事部门、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工作但没有军籍的工作人员。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与现役军人的配偶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 3、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破坏军人婚姻关系的故意。如果是确实不知道,由于现役军人的配偶隐瞒事实真相以致受骗而与之结婚或同居者,因缺乏本罪构成的主观要件,不能按本罪处理。 三、提出解除同居关系需要什么手续 解除同居关系需要的手续为:1、无配偶者之间同居并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双方当事人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无须经任何部门办理手续;2、有配偶者之间或者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形成同居关系并要求解除的,由人民法院予以解除等;3、同居者在同居期间形成了共同财产,因分割共同财产发生纠纷并诉至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按同居关系析产纠纷做出处理;4、同居者在同居期间生育子女,因抚养问题发生纠纷并诉至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按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做出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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