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民事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吗 民事调解书的法律效力如下: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对于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书与确定的判决书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调解书一经送达双方当事人签收,或者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盖章后,表明诉讼程序已经结束,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已经确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比如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在六个月后,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可以再行起诉),当事人就调解解决了的纠纷,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调解协议是基于自愿原则达成的,因此,对调解协议不得上诉。如果发现调解确有错误,只能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在调解书没有依法被撤销之前,双方当事人都应自动履行,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对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由于民事调解书具有与民事判决书、裁定书同等法律效力和有能力履行拒不执行民事调解书同样属于拒执行为,对拒执行为当然可以以拒执罪追究刑事责任,所以民事调解书可以作为拒执罪的适用对象。 二、调解书的效力是什么 1、调解书的效力,是指依据当事人达成的协议由法院所制作的调解文书在法律上的拘束力。 2、民事诉讼法规定,通过调解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或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 3、调解书和调解笔录,在法律上具有同等的效力。当事人的调解协议是人民法院制作调解书的前提和基础。当事人的调解协议,是当事人双方对解决他们之间争议的合意,具有契约的性质,但只有经人民法院确认后才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 4、人民法院的调解书,是对当事人协议的确认,是调解协议产生法律上拘束力的法定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七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百零一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第二百零二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七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百零一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第二百零二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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