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当事人要求返还彩礼怎么办? |
释义 | 婚前男方给女方彩礼,若未登记结婚,女方要求返还彩礼,男方应返还。若按习俗给付彩礼,但未结婚或未共同生活,给付方可要求返还。若婚前给付导致生活困难,也可要求返还,但需离婚为条件。若双方在付完彩礼後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给付彩礼方如要求返还彩礼,另一方应当返还。男方在婚前给付女方彩礼,属一般赠与形式,实质上是附带条件的赠与,目的是为了将来缔结婚姻。既然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法律上即使双方并未结婚,赠与基础关系亦不存在,因此受赠人须返还赠与物。因此,若双方在未办理结婚登记情况下,给付彩礼方如要求返还彩礼,另一方应当返还。 如果当事人请求按照习俗返还彩礼,若属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3、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第2、3条规定,需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该内容由 马阳阳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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