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什么情况下不予返还彩礼?
释义
    法律分析: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不予返还彩礼的情形:
    (一)法律规定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但是已经共同生活两年以上、生育子女或者所送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一般不予支持。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
    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
    3、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
    (二)在婚约存续期间,因婚约当事人死亡,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不予支持,但在死亡前已经起诉的除外;
    (三)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7 12:3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