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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彩礼不予返还的条件是什么?
释义
    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同居生活时间较长或生育子女的情况下,彩礼不予返还。若彩礼已用于共同生活,也不返还。还有其他情况也可不返还。彩礼不予返还的条件主要包括:
    1、双方被认定为事实婚姻的,即双方已满足登记结婚条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同居关系产生于1994年2月1日之前;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
    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5、可以不予返还的其他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该内容由 马阳阳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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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20:3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