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监护权转移公证是否有效?
释义
    监护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的公证处管辖,监护协议公证也可由协议签订地的公证处管辖,当事人应当亲自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法律分析
    有效。
    监护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的公证处管辖,监护协议公证也可由协议签订地的公证处管辖。
    当事人应当亲自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
    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拓展延伸
    监护权转移公证的法律要求和程序
    监护权转移公证是指将原本由一方行使的监护权转移给另一方,并通过公证机关进行证明和记录的法律程序。根据相关法律要求,监护权转移公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双方自愿、合法、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非法行为;公证书应当明确双方的身份信息、监护权转移的具体内容和生效时间;公证机关应当核实双方的身份证明材料,并对公证书进行签章和备案。在程序上,申请人需要向公证机关提供相关材料并支付一定的费用,公证机关将进行核实、审查和记录,并最终颁发监护权转移公证书。这一公证程序的目的是确保监护权转移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为相关当事人提供法律保障和权益保护。
    结语
    监护公证的管辖权由当事人住所地的公证处负责,协议签订地的公证处也可负责监护协议公证。当事人需亲自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具备监护资格的人可通过协议确定监护人,但应尊重被监护人真实意愿。监护权转移公证是将监护权从一方转移给另一方的法律程序,需满足自愿、合法、真实等条件,并经公证机关核实、签章和备案,以确保其合法、真实和有效,保护当事人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
    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6 10:1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