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庆工伤鉴定在哪里做 |
释义 | 重庆工伤鉴定有三种情况: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和复查鉴定需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再次鉴定需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此外,广义上的工伤鉴定还包括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同样可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 法律分析 重庆工伤鉴定分为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复查鉴定和再次鉴定。初次鉴定和复查鉴定需要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需要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广义上的工伤鉴定还包括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和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这些鉴定也可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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