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阜阳市属于安徽省。按照2016年1月15日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四次修正的《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生育并符合独生子女政策的,依然可以办理独生子女证,没有规定停办日期。凡是进入2016年以后出生的婴儿,不再办理独生子女证。详述如下:一【提倡“一孩”期间生育一个子女的可以继续办理独生子女证】◆按照2016年1月15日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四次修正的《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生育并符合独生子女政策的,依然可以办理独生子女证,没有规定停办日期。◆新修订的《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免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二【进入2016年以后出生婴儿不再办理独生子女证】◆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修正了《人口计生法》,修订后明文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因此,凡是2016年1月1日以后(含1月1日)出生的婴儿,不再办理独生子女证。◆《人口计生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