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过程中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
释义 | 法律分析:离婚涉及到财产分割、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问题,需要准备相关证明和材料。具体而言,需要准备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财产证明,包括不动产产权证、车辆行驶证等;收入证明,如工资单、纳税证明等;子女相关证明,包括出生证明以及监护人协议书等;抚养老人的相关证明等。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章 第三十一条 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可以离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章 第三十六条 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没有协议或者协议不成立的,适用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章 第三十八条 子女的抚养、教育问题由父母双方共同行使监护权,可以由一方行使,也可以协商分别行使。 4.《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章 第三十九条 离婚后,对子女的抚养、教育、往来等问题,由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立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作出判决。 5.《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二章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对其雇员或者受雇人在工作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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