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当代理人被拒绝代理且无法胜诉时,可向律师协会投诉或申请仲裁。此外,还可以向法院提起撤销代理人的诉讼或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当事人可以选择律师代理诉讼。代理人违反法律规定或者违背当事人意愿的,当事人可以随时撤销代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一条:“律师协会应当建立对律师的管理机制,负责处理律师违法违规问题,纠正律师不当行为。” 3.《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四条:“仲裁委员会对于违反仲裁协议的一方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或者对于未履行仲裁裁决的一方申请强制执行,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拒不执行的代理人予以罚款,并由代理人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自裁判文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总之,在被拒绝代理无法胜诉的情况下,可以向律师协会投诉或申请仲裁,向法院提起撤销代理人的诉讼或申请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