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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个人能享受两种慢病补贴吗
释义
    有哪些慢性病可以获得补助
    我国慢性病补助病种共有31中,分别为:高血压病、糖尿病、肝硬化、风湿性**病、肺心病、慢性病毒性肝炎、肺结核、淋巴结核、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低下、类风湿性关节炎、溶血性贫血、白血病、复发性阿弗他口腔溃疡、冠心病(仅包括心肌梗塞和心绞痛)、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再生障碍性贫血、原发性**纤维化、慢性肾脏疾病(CKD)三期及以上、重症肌无力、系统性红斑狼疮、伴多发骨折的严重骨质疏松症、白塞氏病、侵袭性牙周炎、口腔扁平苔藓、银屑病、下肢静脉曲张、股骨头坏死、帕金森氏病、恶性肿瘤、精神分裂症。
    慢性病补助政策
    一、起付标准
    1、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起慢性病付标准为200元。定点专科医院中的一级医院慢性病起付标准为200元,二级医院起慢性病付标准为400元。在起付标准以上、门诊慢性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按比例报销,门诊统筹基金支付50%。
    2、患有两种或两种以上门诊慢性病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年支付限额,在此基础上每人每年支付限额增加200元。
    3、门诊慢性病患者住院期间不能同时享受门诊医疗待遇,核算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时,门诊医疗费用与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
    4、门诊特殊疾病医疗待遇按住院标准执行,一个参保年度内只计算一次起付线,起付标准按照就诊医院级别标准执行。
    二、慢性病补助对象
    包括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参保人;灵活就业的个体参保人均可享受慢性病补助。
    三、慢性病补助标准
    慢性病补助标准
    类型病种补助标准
    在职职工退休(职)人员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及70岁以上退休人员
    Ⅰ类
    1、高血压Ⅱ期、高血压Ⅲ期起付标准:1200元起付标准:1000元起付标准:800元
    2、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塞)补助比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70%
    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60%
    最高补助限额:2000元补助比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85%
    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75%
    最高补助限额:3000元补助比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95%
    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85%
    最高补助限额:3500元
    3、糖尿病Ⅰ型、糖尿病Ⅱ型
    4、慢性乙型肝炎、慢性丁型肝炎
    5、慢性丙型肝炎
    6、肝硬化失代偿
    7、脑梗塞、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恢复期及后遗症期
    8、帕金森病、帕金森氏综合症
    9、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肺心病
    10、支气管哮喘
    11、活动性肺结核
    12、慢性肾炎、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治疗)
    13、类风湿性关节炎
    14、强直性脊柱炎
    15、硬皮病/系统性硬化症
    16、白塞氏病
    17、血友病
    18、重症肌无力
    19、多发性硬化
    20、自身免疫性肝炎
    21、真性红细胞增多症
    22、多发性肌炎/皮肌炎
    23、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
    Ⅱ类24、系统性红斑狼疮起付标准和补助比例同上,但最高补助限额为10000元起付标准和补助比例同上,但最高补助限额为10000元起付标准和补助比例同上,但最高补助限额为10000元
    25、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26、颅内良性肿瘤
    27、**纤维化
    同时患有两种及两种(以序号病种为准)以上慢性病起付标准和补助比例同上,在原最高补助限额基础上增加1000元
    法律依据:《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第二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坚持低水平、广覆盖的原则,对不同层面群体的医疗保障做出相应的制度安排,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各方面承受能力合理确定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重点保障居民住院和门诊大病的医疗需求;坚持以家庭为单位、群众自愿,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统筹协调、统一管理的原则,做好各类医疗保障制度之间基本政策、标准和管理措施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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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3 6:2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