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需要补偿吗 |
释义 | 没有 “没有。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即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以辞退,没有经济补偿。”实际上,试用期的工资是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确定的,但根据我国相关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在试用期期间劳动者有以下权利: 1、获得工资报酬权 劳动者在试用期享有依法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按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享受社会保险权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工资是什么? 1.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运动员体育津贴。 2.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按工会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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