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抗诉的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刑事抗诉是人民检察院对刑事判决或裁定错误提出的法律监督活动。包括第二审程序抗诉和审判监督程序抗诉。抗诉的条件包括判决错误、抗诉必要性、违反诉讼程序、影响公正裁判等。无论上诉还是抗诉,都需要符合法定条件和提供重大证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明确了抗诉的情形。 法律分析 刑事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刑事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按照法定诉讼程序,要求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并作出改判的法律监督活动。刑事抗诉包括两种形式: 1、第二审程序抗诉,即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的抗诉。 2、审判监督程序抗诉,即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的抗诉。第二审程序抗诉的条件是:1、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2、确有抗诉的必要性。对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为有抗诉必要,依法提出抗诉:1、人民法院采信自行收集的证据,未经庭审证即作为裁判的根据,导致裁判错误的。2、人民法院不采纳公诉人庭前收集并经庭审质证的有效证据,仅因被告人翻供而判决无罪或改变事实认定,造成错误裁判的。 3、人民法院审判活动严重违反法定诉讼程序,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等行为,影响公正裁判的。 4、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错误,量刑虽然未致畸轻畸重,但社会影响恶劣的。 5、因重要事实、法定情节认定错误而导致错误裁判,或者因判决、裁定认定犯罪性质错误,可能对司法实践产生不良效应的。无论是上诉还是抗诉,本质上都是对刑事法庭的审判提出了异议,尽管上诉和抗诉的期限都是一样的,但具体的操作流程却千差万别。抗诉或者上诉都需要有着法定的条件和重大的证据,所谓的重大的证据是,最起码应该举证一审的判决结果确实有问题才行,否则,提出的上诉或抗诉都有可能不会被受理。 法律客观: 为:《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五百八十四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提出抗诉:(一)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二)有确实、充分证据证明有罪而判无罪,或者无罪判有罪的;(三)重罪轻判,轻罪重判,适用刑罚明显不当的;(四)认定罪名不正确,一罪判数罪、数罪判一罪,影响量刑或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五)免除刑事处罚或者适用缓刑、禁止令、限制减刑错误的;(六)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 结语 刑事抗诉是人民检察院对刑事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时,要求重新审理并改判的法律监督活动。抗诉形式包括第二审程序抗诉和审判监督程序抗诉。第二审程序抗诉的条件是第一审判决确有错误且有抗诉必要。审判监督程序抗诉则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或上级人民检察院对已生效的判决或裁定发现错误时提出。无论是上诉还是抗诉,都需要满足法定条件和提供重要证据。抗诉是对刑事审判的异议,具体操作流程因情况而异。重要的是确保一审判决确实存在问题,否则上诉或抗诉可能不会被受理。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抗诉的情形包括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有罪判无罪或无罪判有罪、刑罚适用不当、罪名不正确、违反诉讼程序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三章 第二审程序 第二百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三章 第二审程序 第二百三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 上级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2018修订):第二章 人民法院的设置和职权 第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下列案件: (一)法律规定由其管辖的和其认为应当由自己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二)对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抗诉案件; (三)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规定提起的上诉、抗诉案件; (四)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再审案件; (五)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核准的死刑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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