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不干了不给工资的,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者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或者直接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