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赔偿问题 |
释义 | 解除同居关系是不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的,法院也不会受理。 一、民法典规定未领结婚证但生了孩子怎么离婚 未领结婚证但生了孩子,无法离婚只能解除同居关系。法律不承认未领结婚证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二、离婚后可以起诉让孩子改姓吗 离婚后不可以起诉让孩子改姓,如果是想起诉,要求改姓的,法院是不会立案受理的,因为这种情况不属于法院的受理范围。 离婚后,未成年子女姓名权可以随父或母一方,但变更姓氏的,需协商一致,否则不得变更;子女成年后,可自主决定自己姓名。 三、被告律师能单独见法官吗 审判过程中不可以单独见法官。如有案件相关问题,可致电法官沟通。除非法官想谈案情,否则一般不会安排。正常开庭前法官还会见双方,了解案件情况。开庭时,必须携带身份证、答辩状等诉讼材料,并携带原始证据。法院一般要求当事人作出陈述,最好写好前提,边开庭边看,边说。由于原被告的角度不同,准备的陈述材料也不同。在辩论阶段,听对方的陈述时,一定要集中注意力,不要为对方听的话而头晕。对方说错了要点,拿笔记住,然后继续往下听。反驳时,要围绕自己的主张有条不紊地反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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