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同居关系的法律问题 |
释义 | 同居关系解除后财产分割原则:同居期间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财产按共有财产处理,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分割时应照顾女性和儿童利益,考虑贡献和出资比例等因素,综合考虑公平处理。 法律分析 一、是否可以去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 1、现在是不可以去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因为同居关系不受我国法律所保护。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应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解除同居关系时财产如何分割 1、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2、这里需要明确的是按共有财产处理的仅为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及共同出资配置的财产,也就是同居期间一方的个人财产仍归一方所有,无法分清权属的一般认定为共同财产。 3、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应根据对共同财产的贡献大小,出资比例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妥善处理。 结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明确了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备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因此,目前无法通过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在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应按照一般共有财产处理。然而,个人财产仍归个人所有,无法分清权属的一般认定为共同财产。在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综合考虑女性、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根据对共同财产的贡献大小、出资比例等因素进行妥善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法人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十七条 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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